【作者简介】
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字适之。笔名有天风、藏晖、铁儿等。安徽绩溪人。幼年在私塾学习。14岁到上海求学。1910年赴美留学。初学农学,后攻读哲学、文学。191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回国。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党政府驻美国大使等职务。1962年在台湾病逝。他早年积极提倡白话文,对新文化运动、新文学革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917年1月,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了文学上的“八不主义”。后又发表了《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等,在当时都有较大的积极意义。他还是新诗的倡导者和实践者。1920年出版第一部新诗集《尝试集》。1922年创办《努力周刊》和《读书杂志》,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反对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后又出版《国学季刊》和《现代评论》。1926年游历欧美,在各国讲学。1928年与徐志摩等出版《新月》月刊。晚年致力于《水经注》版本的考证。主要著作还有:《胡适文存》《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戴东原的哲学》等。
(选自《中国现代文学辞典》,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胡适的母亲(易竹贤)】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
出上庄,过杨林桥,东北行十里许,即到中屯。顺弟的父亲是村里的农民,名叫冯振爽,小名金灶。青年时参加过太平军,随军里的裁缝学得一手好裁缝手艺。他平日勤耕苦作,农闲时便给人家做衣裳什物,为人勤俭正直,人称金灶官。
金灶的妻子第一胎生下个女儿。在旧社会,重男轻女,女孩子是不受欢迎的,而且农家更特别希望有劳动力。因此,金灶给女儿取名“顺弟”,即含着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吉利意思。果然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以后又接连生了两个女儿。一家六口,生活虽然艰难,却也和睦亲爱,自有一种天然纯朴的快乐。
但冯金灶心里总压着一块石头。祖上传下来的老屋,在太平天国那几年的战火里毁坏了。他发誓要重振家业,在那老屋的地基上建造一栋更大更讲究的新屋。然而谈何容易!金灶夫妇苦做省吃,木料砖瓦还是一点也没有着落,没有钱!
顺弟年齿渐长,懂事也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早。她长得──
圆圆的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得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
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也贤慧,最得父母钟爱,村里人都说金灶修得了个好女儿。顺弟也很体贴父母。望着父亲梦想新屋而忧愁的面孔,她常恨自己不是个男子,不能帮助父亲劳动,赚钱,建新屋。
顺弟16岁的这年春天,上庄的星五嫂来到中屯金灶家,给顺弟说媒,说的便是她家的大侄儿,人称“三先生”的胡传。
这一年,胡传已经48岁了。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儿女都已长大。他在外边做官,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续娶个填房。
金灶夫妇听了星五嫂的来意,当下心里为难。一来,怕攀不上做官人家,将来反让旁人笑话;二来,三先生比顺弟大32岁,又是填房,怕女儿不愿意;三来呢,三先生已有一大堆儿女,大女儿大儿子都比顺弟大好几岁,这样人家的晚娘不容易做,怕害了女儿一辈子。因此,金灶便对星五嫂说,这件事须同女儿商量,把媒人打发走了。
晚饭后,金灶夫妇把上庄三先生要娶填房,星五嫂来说媒的事,对女儿说知。又说,做父母的也心里为难,要女儿自己拿定主意。顺弟听了,低着头,半晌不肯开口,但心里却在紧张活动。三先生她是见过的,人家都说是好人。她想,做填房,可以多要聘金;前妻儿女多,又是做官人家,聘金财礼应该会更好看些。这是她报答父母的好机会,可以帮助父亲建起他一生梦想的新屋。于是,顺弟暗暗下了决心,应承了。
八字开过去了,与胡传的八字合过了;礼单送过来了;二月订亲,三月迎娶,农家姑娘冯顺弟,便变成了上庄胡传家的官太太。中屯冯家也造起了一栋新屋。
婚后的第二年,胡传便把冯顺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不过那时还不叫“胡适”,而叫“儿”。他是胡传最小的儿子,顺弟惟一亲生的一点骨血。
小儿出世后刚满90天,胡传被调往台湾供职。到一八九三年春天,冯顺弟便带着一家子,抱着小儿,去台湾投亲,在胡传做官的台南和台东,度过了将近两年的很快乐的团居生活。那时已年过50岁的胡传,在公务之暇,剪一些红纸方笺,用毛笔端端正正写上楷字,教年仅20的冯顺弟认字。他们两人又一起教刚过两岁的小儿也开始咿哑识字,父亲当教师,母亲既是学生又兼助教。这老夫少妻稚子三口,享受到了人间最神圣的天伦之乐。到离开台湾时,母亲认了近千字,小儿也认了七百多字。
幸福是那样短暂,瞬息即逝,悲痛却来得那样突然,沉重。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绩溪故乡不久,就传来了他父亲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这家庭的巨变和不幸,在胡适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最初的记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
胡适的母亲遭到这般沉重的打击,当时还只有22岁多两个月零17天,虚龄也只23岁!她在人生的途路上还刚刚迈开几步,刚刚尝到一点生活的甜蜜,便青年丧夫,做了寡妇,这是一个中国妇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诚如她的儿子所说,“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这23年间,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个亲人:
1904年,三子胡洪死。
1905年,父冯振爽死。
1909年,妹冯玉英死。弟冯诚厚死。
1915年,长女胡大菊死。长子胡洪骏死。
1917年,长孙胡思明死。
年纪轻轻的弟妹儿孙,这样接连死去,不断折磨着冯顺弟的精神和肉体。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状最为惨苦。中屯流行血吸虫病。她的弟弟诚厚,幼习药业,农忙时回家种田,感染上血吸虫病。玉英妹死后不久,诚厚的病势转重,腹胀不消,又不忍让年老的母亲知道,便到上庄姐姐家来治病。胡适的母亲服侍汤药,夜不解衣。诚厚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她恐怕弟弟有个三长两短,老母亲的暮年就更难堪了。听乡间传说割股可以疗病,一天夜里,她便焚香祷告天地,用快刀从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块肉来,煎在药里。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将肉烤焦,夹在锅巴中,让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诚,但和愚昧相结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诚厚终于抛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儿女,撒手而逝,只给人世间又增添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顺弟怎能不十分悲恸呢!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长而痛苦,她居然熬过来了!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就因为有她亲生的一点骨血──她惟一的儿子胡适。只因为这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儿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为了这点骨血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献出自己的一切,并挣扎着熬过了23年!
儿子的将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她具体不知道,只是希望儿子学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她常对儿子述说他父亲的种种好处,叮咛说:
“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
尽管她和丈夫只过了六年三个月零21天,她对胡传的思想事业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诚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爱她的丈夫,可以说是一个丈夫至上主义者。胡传亲手写的那些红纸方字,她也终生保存着,视为她与丈夫、儿子三人“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在她的心里,丈夫胡传简直成了一尊崇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诚唠叨的述说与叮咛,逐步在儿子的心里也树起了这尊偶像。
为了儿子的将来,她管教很严。她没有读过书,却千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送儿子读书。绩溪上庄一带,蒙馆学金很低,每个学生每年一般只送两块银元。先生教起书来自然也不肯尽心,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还动辄施以体罚。这样,学生学起来没兴趣,便常常逃学。胡适的母亲却与众不同,舍得在学金上下本钱。据胡适回忆说:
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六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十二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因此一着,先生便对胡适另眼相看,特别优待,认真地为他讲书,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讲得清清楚楚。这使胡适得到莫大的好处。他后来回忆说,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正是他的母亲增加学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
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选自《胡适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