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各家观点,结合新课程改革的实际,我们给中小学教师确定以下角色。
首先,教师应是课堂教学的促进者。毋庸置疑,课堂教学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也是最主要的职责。新课程改革的目标须要通过课堂教学逐一落实和实现,新课程改革的成果最终也须要由课堂教学来检验和反映出来。因此,教师的责任是要通过课堂教学的具体途径来实践和实现课程改革的目标。作为课堂教学的促进者,教师要善于设计良好的教学情境,调动学生的学习情趣和积极性,促进教学中的师生、生生交往,提高教学的有效性,以达成知识、技能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位一体”的目标。新课程改革要求教师树立教学促进者的形象。
其次,教师应是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实践证明,教师在学生中的榜样示范作用是巨大的,又是全方位的。教师的言行举止、提问题的方法,乃至衣饰、姿态、表情,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学生。因此,教师不仅要积极主动地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而且应在这个过程中千方百计地通过示范作用来有效地引导学生按预定目标发展。引导学生的特点是含而不露,指而不明,开而不达,引而不发;引导的内容不仅包括方法和思维,同时也包括价值观念和做人。
第三,教师应是学生发展的评价者。新课程改革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做出有效的评价。不仅要评价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而且要考虑到知识获得和技能掌握的情境状态,如空间、时间、情感、交往等动态因素,以全面、具体、综合地记录学生成长的过程。这可以通过各种评价手段和技术来完成,例如通行的多元智能评价法和档案袋评价法,真正开发学生的潜能,达到发展学生个性的目的。
第四,教师应是终身学习者。优秀的教师要经过良好的职前训练、妥善规划的实习以及持续不断的在职进修,才能日趋成熟。因此,教师的学习是一个伴随终身的过程。教师要经常性地“充电”,这种活动有助于教师产生新的想法,防止教师产生“燃尽”和“作茧自缚”的感觉,重新唤醒教师对教学和学生的激情,真正达到“脱胎换骨”的境界。许多专家建议,中小学教师的成长除了自我学习外,更多可采用合作学习或者伙伴学习的方式,并且以开放的心态去虚心接纳别人的意见,去探寻真知,不断提高终身学习的素养。”
第五,教师应是行动研究者。现代教师不应只是被研究的对象,自己应该就是研究者。因为惟有教师最能了解自己的教学问题,也惟有教师经由研究自己以及同事的教学实际,才能促进专业成长,落实课程改革与教学创新。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教师是研究者”所强调的研究工作,不是理论研究,而是“行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