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教材(人教版)初中语文第一册中收入了张之路的《羚羊木雕》。不过,这倒不是一篇新课文,而是从旧教材中照搬过来的,连练习及其参考答案也没有改过。
课文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我”(一个小学生)把爸爸从非洲带回来送给“我”的一个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逼我去把木雕要了回来,使我对朋友“反悔”了,觉得自己做了一个“不光彩的事”,内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文章提出的问题是:应怎样尊重孩子的情感。从这点而言,文章对为人父母者应是颇有教育意义的,值得大人们好好读一读。
而对于小孩子来说,读这文章的感受与大人恐怕就大不一样了。文章所反映的这类事件还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碰到类似事件时像“我”父母这样的做法也许是大多数父母的必然选择。有类似经历的孩子读这文章更是感同身受,
更容易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他们自然而然地会把自己以往的经历与之对号入座,由人及已,因对“我”的同情而为自己感伤,因对“我”父母的不满而对自己的父母心生怨恨,这点,恐怕不是我们所希望得到的结果吧。因此,对他们的思想认识进行一些合理的引导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在《教师教学用书》的课文说明及练习参考答案中,反复提到是大人的“狭隘”、“只知珍惜有价的羚羊,不知道珍惜孩子们的感情,重财轻义”、“固执生硬”等“不良行径”,这些说法,相对于作者写作的意图而言,还是基本相符的,可我们在教学中,光向孩子们说清这些就足够了吗?
孩子们的心灵是天真纯洁的,也是幼稚的、容易走极端的。尤其是今天的独生子女们,他们在百依百顺中长大,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他们往往习惯了以自己为中心,往往习惯了别人的迁就而不懂得去迁就别人,往往习惯了要求别人的理解却不会去理解别人。而课文的评论似乎都在传递着这么一个信息:孩子们都是纯洁无私的,而大人们往往却庸俗势利,“孩子之间重感情正值得大人学习”。这话对大人说,当然没有什么问题。可要是孩子们都戴着这一副有色眼镜去看自己的父母,都以这一观点去看待自己与父母的间的各种矛盾,对大人世界失去了应有的信任,会有什么后果?
在这件事中,父母的做法肯定是不妥的,这点已没有论证的必要。可我们在教学中,光向学生指明这点是不够的。当孩子们自己面临类似情况时,我们希望他们怎样去处理呢?是拿着这篇课文去找父母进行义正辞严的交涉,直斥他们“重财轻义”的“不良行径”?对于有过类似经历的孩子们,我们该对他们说些什么呢?这就好比,双方发生了不愉快,我们去劝解,要是我们光是说“就是嘛!XXX就是不对,怎么能这样呢?……”这何异于火上浇油?这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对于不同的对象,我们所说的话是否也应有所不同?在这件事中,孩子做法上的一些欠妥之处,我们是否也应向他们指出?是否还可以引导他们将事情处理得更好一些?是否还可以引导他们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当父母的做法真的严重伤害了孩子的感情时,我们是否应该引导他们不要因此而看不到父母对自己的一片爱心?当孩子们埋怨父母不理解自己时,我们是否也应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否尝试过去理解自己的父母?
更何况,平心而论,《教师教学用书》中的一些分析,其实是有些片面的,就如下面一段:
“课文中父母再三强调羚羊木雕的贵重,其实这是用这个砝码去衡量孩子的情感在大人心目中的分量。在父母的心目中,孩子的情感并无分量。他们的话似乎也在理,但是他们根本不考虑尊重孩子的情感。奶奶就不同,她老人家懂得孩子的情感重于羚羊木雕,所以她对孩子父母的粗暴深为反感,忍不住要说‘这多不好’。”
从语气看,这话似乎更多像是写给孩子们看的,要是真的是如此的话,那简直就有点挑拨的嫌疑了。
为此,在教学中,我除了让学生认识到父母做法的错误之外,还多设计了几条思考题,如:
父母不舍得羚羊木雕仅是因为它贵重吗?
父母真的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孩子间的感情吗?
“我”在事件中有没有做得不妥的地方?
要是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处理更好一些吗?
要是你是父母,你认为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我”把父亲送的羚羊送给了朋友,可以吗?
如果反过来,父母把你送的礼物转送给别人,你会怎么想?
……
设计这些思考题。不外乎要学生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角度想想,让他们意识到:理解应该是双向的;当我们要求别人的理解时,也应该想想自己是否尝试过去理解别人;当我们批评别人时,也应该想想自己是否也有应该批评之处。
从课堂讨论和课后作业情况看,这些问题的提出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学生最终都能比较客观、全面地去看待课文中的事件。也许在他们今后的生活中还会碰到类似的烦恼,但经过这一课后,我相信他们会处理得更好一些的。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一个负责任的老师,除了教给学生知识外,还应教会学生做人。而教会学生做人,并不只限于在思想政治课上,也许更多的是贯穿在我们的每一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