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化伏笔。 ]
[“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
[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
余闻之也久。[“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
[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
“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
[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
[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