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所引的四句诗是陶潜《挽歌》三首中第三首的最后四句,兹录第三首如下: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崔峣。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这是诗人在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427)秋九月为自己写的挽歌。全诗共18句,可分为五个层次。除最后两句单独为一层外,其余每四句为一层。前四层分别描写了死亡、出殡的季节、时间,坟地环境、气氛,下葬及与世人永别,安葬后送葬人回家及他们的哀伤。最后两句总结全诗,表达了对死的看法。诗按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写出死后安葬的全过程,从中可见诗人面对死亡无忧无惧、处之泰然的人生态度,并无凄凉、黯淡的情调,与一般挽歌哀伤的情调截然不同。这一方面是因为“挽”的是自己,而不是亲族、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诗人要表达对死的看法,“挽”,仅仅是诗人抒发思想情感所借助的一种形式而已。
课文引用的四句诗按意思应分属两个层次(第二句后应为句号),前两句与“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为一个层次。“亲戚”“他人”均属“向来相送人”,即给诗人送葬的人们。“他人”,即诗中的“贤达”,指诗人生前好友。“亦”,也,语气副词。“已”,已经,时间副词,用法同“幽室一已闭”中的“已”。这两句的意思是,亲族们有的余哀未尽,别的人也已经唱过挽歌了。两句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即“亲戚”“他人”都因诗人的死而悲哀过。有人认为“亲戚”与“他人”悲哀的程度有所不同,笔者认为,对诗人的思念之情,“他人”有的可能比“亲戚”更甚。如“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两句就通过想像写出诗人死后,那些与诗人志趣相投,经常往来酬唱的生前挚友的惋惜、哀叹之情。这虽是诗人单方面的想像,但这是以双方的感情、友谊为基础的,是合理的。在这首诗里,诗人不可能写到这些友人在他死后不久便将他忘却而“已经唱起歌来了”,也不可能写到与诗人无关的“别人”,否则,既与诗的主旨不合,也不合诗人的个性、品质及人生观。因此,这两句诗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亲族们在安葬死者时十分悲哀,有的还要悲痛一些日子;友人们在祭奠亡友时,颂读祭文、咏唱挽歌也哀伤过;这,也就够了,一个死者还期望什么呢?换一个角度说,作为活着的人也只有对死者哀悼、思念罢了,又能做些什么呢?所以接下来诗人作结道:“死去何所道(按:”道“,有人训为”适“。无论”道“”适“,均不悖诗意),托体同山阿。”这两句是全诗主旨所在,表达诗人对死亡的看法,一种看透人生的清醒和淡泊、脱俗的态度。
鲁迅先生的引用,其正意在前两句。文章第6节第2段,语意承上段一转,指出革命者的牺牲毕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人们将会永远纪念她们。接着便引用了这四句诗,并在结尾写道:“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意思是,倘若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能永远纪念死者,记住这惨痛的教训,那么,烈士们的鲜血就不会是白流的了。诚然,鲁迅先生在引用时赋予了它新的内容和积极的含义,与陶潜原诗相比,其境界就高出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