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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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马》有关资料

布封(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作家。生于勃艮第省的蒙巴尔城。贵族家庭出身,父亲曾为州议会法官。从小受教会教育,爱好自然科学。26岁入法国科学院。1739年起担任皇家花园(植物园)主任。1753年被法兰西学院接受为院士。他用毕生精力经营皇家花园,并用40年时间写成36卷巨册的《自然史》。

布封的主要著作《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形成史》《动物史》《人类史》《鸟类史》《爬虫类史》《自然的分期》等几大部分,对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根据大量的实物标本作推论,反对“权威”的臆说,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创见,为后来的科学家引路。经他解释的宇宙里没有上帝的位置,宇宙的主人不是上帝而是人。人是自然界的中心,决定他周围的一切。

作为科学家,布封颇受诋毁,作为文学家,却受到普遍的颂扬。他写的《自然史》,笔锋富于感情,其中《自然的分期》是一部史诗,他对狮、虎、豹、狼、狗、狐狸的猎食,海狸的筑堤,用形象的语言,作拟人的描写,生动活泼,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

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仪式上的讲演《风格论》中提出,一个作家必须将自己的思想载入不朽的文字,始能不为他人所掠夺,而垂于久远。思想是公物,而文笔(即风格)则属于作家自己,科学在不断进步,科学论点肯定要被新的研究成果超过,而文章风格却是后人无法代替的。法语中一般所说的“文如其人”或“文即其人”,就是从布封的名言“风格是属于个人的”中引申而来的。

──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2年版

【《法国文学史》对布封的评价】

布封以卷帙浩繁的《自然史》而闻名。资产阶级文学史家根据气质、性格等次要原因,把布封视为与启蒙运动作家“截然不同”“游离于18世纪之外”的作家。但是,从布封所宣传的唯物宇宙观、重思想内容的文艺思想,以及属于人文主义传统的社会政治理想来说,他与18世纪的启蒙运动是完全合拍的。他虽然在自然科学方面以他自己的方式进行工作,但他的贡献汇入了启蒙思潮这一时代精神的主流。他的《自然史》,以其基本的唯物主义思想和巨大的规模,和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有某些相似,当然,其战斗性远远不能和《百科全书》相比。

布封生于法国勃艮第省蒙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他的父亲是法院的推事,以继承关系获得封地,成为一个穿袍贵族。布封从小受教会学校的教育,但他爱好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中学毕业后,他还学过法律和医学。1723年,他结识了一个年轻的英国公爵,一同在法国南部、瑞士和意大利游历。他在这个公爵的家庭教师、德国学者辛克曼的影响下,开始研究博物学。1732年,他回巴黎以后,勤奋学习,刻苦钻研,1733年进入法国科学院,翻译了英国学者关于植物学的论著和牛顿的《微积分术》。1739年,他担任皇家御花园的总管,一直到他逝世。他利用御花园的条件,毕生进行博物学研究。1748年,他开始写作《自然史》,他在几个助手协助下,辛勤地进行工作,每天埋头著书,数十年如一日。最后,完成了36册的巨著。

《自然史》的头三册出版后,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巴黎大学神学院斥责为“离经叛道”,险遭“宗教制裁”。布封采取了妥协的态度,恭敬地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但此后,他在《自然史》中仍坚持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这部论著在布封生前就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声誉。1753年,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他入院时发表的那篇演说,就是著名的《风格论》。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但它的语言优美,又不乏艺术的形象描绘,因而也有文学价值。它包括《地球形成史》《动物史》《人类史》《鸟类史》等几大部分,对整个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描述和解释,清除了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如在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问题上,它离宗教之道、叛《创世纪》之经,描写从太阳分裂出来的火团如何冷却为地球,地球上物质如何变化而有了植物与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发展也不是像圣经所说,是由于亚当、夏娃偷吃了智慧之果,而是在生产斗争中增长了才智。在整个《自然史》中,上帝是不存在的。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自然史》的一大贡献。由于布封坚持以唯物主义解释世界,而且,他进行研究是根据大量的实物标本得出结论,反对先验主义的臆断和猜测,因此,他在科学上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创见。他是现代地质学的先行者,他关于生物的描述,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在物种起源方面,达尔文称他为“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

布封是资产阶级人文主义思想的继承者、宣传者。在他所描绘的世界图景里,上帝不是主人,主人是人;一切不决定于上帝,而是决定于人的双手。他这样热情洋溢地唱着人的颂歌:

凭着他的智慧,许多动物被驯养,被驾驭,被制服,被迫着永远服从他了;凭着他的劳动,沼泽被疏干,江河被防治,险滩急流被消灭,森林被开发,荒原被耕作;凭着他的思考,时间被计算出来,空间被测量出来,天体运行被识破;凭着他的由科学产生出来的技术,海洋被横渡,高山被跨越,各地人民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一个个新大陆被发现,千千万万孤立的陆地都置于他的掌握之中;总之,今天大地的全部面目都打上了人力的印记……大自然之所以能够全面发展,之所以能逐步达到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样完善,这样辉煌,都完全是借助于我们的双手。

这种热烈的赞颂,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自然史》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都受到布封的赞扬;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他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浑身一无是处”的暴君,他把天鹅描绘为和平的、开明的君主。布封通过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眼光,将动物拟人化,反映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表现了他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不满,寄托了他对“开明君主”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理想。他的动物肖像具有寓言的含义,而其中的寓意又渗透了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观点。

──选自《法国文学史》上册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马》赏析】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自由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具备“舍己从人”的风格,在险恶关头能“奋勇当先”。这一切,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文明者”之列的马,再一次升华到了“崇高者”的境界。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马诗》二十三首,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他们或是描摹,或是臆想,或是刻画,或是塑造,或是礼赞,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喜爱,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某一氛围、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这就是,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腾飞的时代,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这个时代背景也为《马》打上了印记:布封赞美马,不仅赞其自然美、灵性美,而且还要赞其“人格”之美;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

《马》里面,与其说含着人类对马的赞美,不如说透着马对人类的感化。

──选自《外国散文名篇选读》

作家出版社1991年版

【如果我为马】

马的命运像狗的命运猫的命运一样,区别是很大的。军马的一生是豪迈的;赛马的一生是荣耀的;野马的一生是自由奔放的;役马的一生如牛,注定了是辛劳的。

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卓越作家布封,写过大量的动物素描式的散文,其中较著名的一篇就是《马》。

布封这篇散文简直可以说精美得空前绝后。因为对于马,我认为,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比布封写得更好。

布封认为:“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我也这么认为。

我觉得马堪称一切动物中的模特。

布封是那么热情地赞美野马。

他写到:“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料,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

是的,如果在对生命形式选择时,我竟不幸没了做人的资格,那么我将恳求造物主赐我为一匹野马。

如果我的渴望得不到更大的满足,那么就让我变成一匹野马,在行动上去追求更大的自由!我知道是野马就难免会被狮子捕食了。

在我享受了野马那一种自由之后,我认野马不幸落入狮口那一种命。

做不成野马,做战马也行。

因为在战场上,战马和战士的关系,使人和动物的关系,上升到了一种几乎完全平等的程度。一切动物中,只有战马能做到这一点。它和人一样出生入死,表现出丝毫也不逊于人的勇敢无畏的牺牲精神。“不会说话的战友”──除了战马,没有另外的任何动物,能使人以“战友”相视。人对动物,再也没有如此之高的评价。当然,军犬也被人视为“战友”。猎人对猎犬也很倚赖。但军犬何曾经历过战马所经历的那一种枪林弹雨、炮火硝烟?再大的狩猎场面,又岂能与大战役那一种排山倒海般的悲壮相提并论?

不能如野马般自由地生,何妨像战马似的豪迈地死!

大战前,几乎每一名战士都会情不自禁地对他的战马喃喃自语,诉说些彼此肝胆相照的话。战马那时昂头而立的姿态是那么的高贵。它和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眼睛闪烁,目光激动又坦率。

它仿佛在用它的目光说:人,你完全可以信任我,并应该像信任你自己一样。

战斗结束,若战士荣归,战马生还,战士总会对战马表示一番友爱。

战马此时的神态是相当矜持的。它不会因而得意忘形。不会犬似的摇尾巴。它对夸奖历来能保持高贵的淡然。

这是我尤其尊敬战马的一点。

倘做不成战马,做役马也行。

布封对役马颇多同情的贬意。

他在文中写道:“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

但某些人身上,不是也常留下劳动者的标志吗?手上的老茧,腱上的死肉疙瘩,等等。

只要那劳动对世界是有益无害的,我不拒绝劳动;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愿承担起繁重的劳动;只要我劳动时不在我头顶上挥鞭子,我不会觉得劳动对一匹役马来说是什么惩罚……

正如我不情愿做宠犬,我绝不做那样的一类马──“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是的,纵然我为马,我也还是要求一些马性的尊严的。故我宁肯充当役马,也绝不做以上那一种似乎很神气的马。因为我知道,役马还起码可以部分地保留自己的一点儿脾气。以上那一种马,却连一点儿脾气都不敢有。人宠它,是以它应绝对地没有脾气为前提的……

我也不做赛马。

我不喜欢参与竞争。不喜欢对抗式的活动。这也许正是我几乎不看任何体育赛事的主要原因……

马是从不互相攻击互相伤害的动物,“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儿东西的事件”。

马群是最和平相处的动物群体。即使在发情期,两匹公马之间,也不至于为争夺配偶而势不两立你死我活。我们知道的,那样的恶斗,甚至在似乎气质高贵的公鹿之间和似乎温良恭让的公野羊之间,也是司空见惯的。

如果我是马,我愿模范地遵守马作为马的种种原则……

──选自《人民论坛》199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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