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题目末字“记”,系指文体而言。“记”这种体裁出现得很早,至唐宋而大盛。
说明方法
(通过具体数字,表现语言的准确性,更具说服力。)
①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shǔ)许。
②通计一舟,为人五;为窗八;为箬篷,为楫,为炉,为壶,为手卷,为念珠各一;对联、题名并篆文,为字共三十有四。
(比较是将两种类别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现象加以比较来说明事物特征的说明方法。)
①神情与苏、黄不属。
②而计其长,曾不盈寸。
(打比方是通过比喻的修辞方法来说明事物特征的一种方法。)
①佛印绝类弥勒,袒胸露乳,矫首昂视……
(通过列举具体实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①尝贻(yí)余核舟一,盖大苏泛赤壁云(通过“贻余核舟一”的例子,来证明“明有奇巧人曰王叔远,能以……罔(wǎng)不因势象形,各具情态。”的观点)。
总结:记人和事,可以记山川名胜,可以记器物建筑,故又称“杂记”。在写法上大多以记叙为主,兼有议论、抒情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