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指导思想
1.语文科考试命题应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和《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语文科考试大纲》(待发),突出语文学科特点.
2.命题应有助于考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注重考查考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探究能力,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目标要求.
3.命题既要保证平稳过渡,又要体现新课程理念.
4.注意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联系与区别,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必修内容的考查应立足于共同基础,选修内容的考查在注重基础的同时,着眼于差异性和多样性.各选修内容的命题等值,难度大体相当.
5.试题应努力体现能力立意,鼓励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回答问题.
6.命题应有创新意识,关注试题的个性化,开放性和选择性.
7.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难度系数应控制在0.60-0.65之间.
(二)考试能力要求
语文科目考试应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要求,突出对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大目标的考查,具体表现为对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的考查,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
A.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层级.
B.理解
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
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鉴赏评价
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表达应用
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F.探究
指探讨疑点难点,有所发现和创新,是在识记,理解,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A,B,C,D,E,F六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三)考试内容
1.必考内容:《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必修模块.
2.选考内容:《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四个系列,考生从中任选两个系列的试题作答.选修课程五个系列中的文化论著研读暂不列入2007年考试范围.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第Ⅰ卷为单项选择题,共30分;第Ⅱ卷为文言文翻译题,填空题,简答题和写作题四种题型,共120分.
试卷内容及赋分:
(一)必做题
必做题为必考内容,共126分.其中
1.语言知识积累及应用,6题,共18分;
2.文言文阅读,5题,共22分;
3.名句名篇,1题,共6分;
4.现代文阅读,4题,共20分.
5.作文,1题,共60分.
(二)选做题
选做题为选考内容,采取长卷命题方式,超量给题,限量选做,共24分.考生从以下四个题组中任选两组作答.
1.诗歌与散文,2题,共12分;
2.小说与戏剧,3题,共12分;
3.新闻与传记,3题,共12分;
4.语言文字应用,3题,共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