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教学法的由来
案例(case)也称为个案、个例、事例或实例,最早属于医学领域,后来广泛运用于法学、军事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 langclell 1826—1906)首创的。他编著的《合同法案例》是世界上第一本案例教学法的教科书。20世纪20年代,哈佛商学院开始运用案例教学法。哈佛商学院院长华莱士•B•汤哈姆于1921年出版了第一本案例集。目前,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不仅已遍及美国,也早已波及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我国的案例教学也有了20年历史,对我国高校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有着重要启示和推动作用。
二、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所谓案例教学法(国外称为个案研究,即case study),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习者知识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即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习者去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学习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特点是:
1、学生是案例教学过程的主体。在案例教学法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的作用是组织课堂、引导讨论。事先向学生布置题目,要求学生阅读案例,学生在辩论和教师指导中学到知识、锻炼才干。同时教师可以通过随机点名提问,发现问题,回答问题,总结提炼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原理。
2、布置任务,创造场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是强迫学生参与到课堂学习中去。要求学生真正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使学生感到上课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必须全力以赴。所以,学生除了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外,还必须组成学生小组,来缓解学习的巨大压力。这种教学法重视学生的参与过程,而不是单纯地进行理论讲授。其真谛在于把学生发言也作为全体学生学习的一个方面,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通过主动参与,提高学生能力。提高基本技能。案例教学法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充分表现自己,锻炼自己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胆量、快速反应的能力等。
4、立体透视案例,体现因材施教。在案例教学法中,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应当是因人而异。培养的学生不一定是“知识分子”但却必须是“能力分子”。在这种教学法中,教师也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实际上这是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教师可以因材施教,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方法来发挥各种类型学生的优势,挖掘他们的潜能,从而达到使所有的金子在这里都能发光的目标。
5、重在讨论过程,寓原理于讨论之中。在案例教学法的课堂上,不单纯地去追求一种正确答案,而是重视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每个教学案例所涉及的问题都必须由同学们自己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这种教学法的成功取决于学生参与的程度,而能否参与,又与学生是否为每个案例做了充分的准备有关。为了准备参与,学生们得一头扎进图书馆查找资料,自觉学习。有时为使学生对问题讨论得更加深入,故意出难题,在所展示的案例中把必要的条件去掉,让学生提出假设,使课堂非常活跃。只要是你说得有道理,能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表达明白,就是有能力的表现。
6、所学知识可操作性强。这种教学法能够密切联系社会实践,有利于学以致用,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实用性可操作性非常突出,培养出来的学生是实用型人才。
可见,案例教学法是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核心的新型教学法,这与传统教学中一味突出教师单一主体地位,强调单向交流,教材多年一贯的固定化等有很大不同。案例教学法体现了教学论的人本化思想和现代心理学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思想,适应了学习者建构知识、接受知识的内在认识秩序,符合人在社会化进程中不断增强和发挥自身主体性的客观规律,这是案例教学法具有生命力的奥妙所在。
三、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首先,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提出了比传统讲授方法更高的要求,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又要求教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既要求教师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补充教案,又要求教师更加重视社会实际现状,对现实中的问题保持高度敏感,不断地从社会实践中寻找适宜教学的案例。采用案例教学法可调动教师备课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教学活动始终处于活跃进取的状态,不断推陈出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其次,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要求更为严格,因为案例教学的特殊性,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接受知识与运用知识主动探索并举,学生将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对教学案例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思考、分析和研究。采用案例教学法还要求学生对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有新的开拓,进行一系列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因此,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培养开放型、应用型人才的好方法。
再次,有利于增加教师和学生之间在教学中的互动关系。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是传授者,学生则是消极的接受者,教师提供理论知识,学生囫囵吞枣地接受;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师生互补、教学相辅”。这种教学法将使得学生积极参与,在阅读、分析案例和课堂讨论等环节中发挥主动性。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则始终起着“导演”作用,既要选择好的“剧本”即符合教学需要的案例,又要在课堂讨论中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让每一个学生充分地发挥,获得最大的收效。案例教学加强了师生交流活跃了课堂气氛,这方面是传统教学方式难以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