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定“规”――摸准作文思维规律
作文写作有其自身的科学性和规律性,从记叙、描写、说明到议论和抒情,从简单的记叙文、说明文到复杂的记叙文、议论文,无不体现着一种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由浅入深的层次性和与接受主体思维发展特点相适应的规律性。因而,把握作文写作内在规律,是提高作文教学质量和学生作文水平的关键。一般作文的运思过程,是发散思维与集中思维交互进行、循环往复的过程。
以《良师》为例。首先,我们要运用发散思维,在脑海中尽可能地将所有“老师”回忆出来,如人、物体、动植物等。接着,就要集中思维:分析比较,选定一位印象深刻的作为写作对象。可这印象往往又是笼统的、概括的,怎么办?必须进行第二次“发散”。我们围绕确定的写作对象四面八方去想,把大脑中储存的各种有关信息全部挖掘出来。如确定写人,那就会想到:1、老师的外貌;2、老师的习惯;3、老师的教学艺术……经过这一“发散”,可写的很多了。但在既定的有限的时间和篇幅里,从哪个角度来表现才有可能笔力集中、重点突出而又富有教育意义呢?这又得第二次“集中”。对已经挖掘出来的信息加以筛选、组合,进行去粗取精、由表及里地思索,然后确定文章的中心、主题。于是,我们又得进行第三次“发散”:在这方面,该老师是否还有其他事迹?那些事迹是否更感人?于是我们又要进行新的“集中”……
摸准这一规律写作,作文就会依“理”循行,选材立意、结构安排等往往一气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