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三天,雨下个不停。在下雨天里读书是最惬意的。上次老爸送我的一本书还放在抽屉里,书名是《鲁滨逊漂流记》。书很旧很旧,封面已看不出颜色,还用透明胶带粘补过。
翻开书,里面的纸已经泛黄了。扉页上有几行字,头两行是用毛笔写的:
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
赠维儿
下面落名吴敬山。吴敬山是老爸的爸爸,我的爷爷,那么这本书是当年我爷爷送给我老爸的。送书的时间是1965年6月1日,现在推算起来,是我老爸12岁那年“六一”儿童节那天,爷爷送给他的。
接下来的两行字是用钢笔写的,龙飞凤舞,一看就知道是老爸写的:
学会生存
赠缅儿
下面落名是吴维。
爷爷送给爸爸,爸爸送给我,真是一本三代相传的书。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这座小岛荒无人烟,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他做了一只木筏,把沉船上的食物、制帆篷的布、枪支、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起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藏在这里,靠船上剩下的食物生活。
后来,鲁滨逊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他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又养了一只鹦鹉做伴。他还做了家具,摆在他所住的山洞里。
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他就给这个俘虏起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又过了好几年,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和“星期五”终于得到了离开孤岛的机会。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我也非常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我想象中的鲁滨逊是这个样子的: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一个筐子,挂一只鸟枪,头顶撑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像鲁滨逊那样的人,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
我要好好地把这本书珍藏起来,等我有了儿子,我就把这本书再传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