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妙绝,常在其委婉含蓄。它要求作者把思想感情表达得深沉细腻,运用各种旁敲侧击、寓意双关的笔法,收到含而不露,弦外流音的效果。那么如何用“情”才含蓄呢?
一、藏情于叙。是指通过叙述事件来抒发感情,即寓情于事,使感情从具体的事件叙述中自然流露出来,从而感染读者。这种渗透感情的叙述,读者品味起来就更觉真诚、可亲。
二、藏情于物。是指通过写物来抒发感情。在描绘动态和静态的物体时,不只反映事物的状态特点,而且把内心世界的爱憎好恶的情感交融于物体中表露出来。咏物诗和托物言志类的文章多采用这种手法。
三、藏情于景。我们常有这样的感受,感情的火山爆发了,不可遏止,但赤裸裸地表露出来又太直白,希望它能使读者回味无穷,于是就把它藏于山水草木之中,把无形的情思化为有形的景物。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作者对荷塘与月色的描写,虽未提到一个情字,却又无处不隐隐透露着作者热爱美好的大自然的感情。
四、藏情于理。理中含情,可以使情具有深度和厚度,又可以使理闪烁出充满个性色彩的情思拨动人的心弦。林觉民的《与妻书》可谓情理交融,烈士将对爱妻之深情藏于“勇于就死”之理中,催人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