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
一、概况
国名:荷兰王国(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一译“尼德兰”。
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自上而下由红、白、蓝三个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而成。蓝色表示国家面临海洋,象征人民的幸福;白色象征自由、平等、民主,还代表人民纯朴的性格特征;红色代表革命胜利。
国徽:即奥伦治·拿骚王室的王徽。为斗篷式。顶端带王冠的斗篷中有一盾徽,蓝色盾面上有一只头戴三叶状王冠的狮子,一爪握着银色罗马剑,一爪抓着一捆箭,象征团结就是力量。盾徽上面有一顶王冠,两侧各有一只狮子,下边的蓝色饰带上写着威廉大公的一句格言“坚持不懈”。
纪念日:5月4日(1945年5月4日占领荷兰的法西斯德军在瓦格宁根签署投降书,被定为荷兰“纪念日”)
国花:郁金香
国鸟:琵鹭
国石:钻石
人口:1619.7万,90%以上为荷兰族,此外还有弗里斯族。官方语言为荷兰语,弗里斯兰省讲弗里斯语。居民31%信奉天主教,21%信奉基督教。 荷兰人口连续三年“入不敷出”
首都: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有人口73.5万(2003年);政府所在地:海牙(The Hague),人口45.8万(2003年)。
行政区划:全国划分为12个省,省下设489个市镇(2003年)。各省名称如下:格罗宁根、弗里斯兰、德伦特、欧弗艾塞尔、格尔德兰、乌特勒支、北荷兰、南荷兰、西兰、北布拉邦、林堡、弗雷佛兰。
二、自然地理:
41528平方公里,位于欧洲西部,东面与德国为邻,南接比利时。西、北濒临北海,地处莱茵河、马斯河和斯凯尔特河三角洲,海岸线长1075公里。全境为低地,三分之一的土地海拔不到1米,四分之一的土地低于海面,沿海有1,800多公里长的海坝和岸堤。十三世纪以来共围垦约7,1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相当于全国陆地面积的五分之一。境内河流纵横,主要有莱茵河、马斯河。西北濒海处有艾瑟尔湖。其西部沿海为低地,东部是波状平原,中部和东南部为高原。南部由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的三角洲连接而成。“荷兰”在日耳曼语中叫尼德兰,意为“低地之国”,因其国土有一半以上低于或几乎水平于海平面而得名。荷兰的气候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冬温夏凉,月平均气温:1月2-3℃;7月18-19℃。由于地低土潮,荷兰人接受了法国高卢人发明的木鞋,并在几百年的历史中赋予其典型的荷兰特色。年降水量650-700毫米。有天然气、石油和煤等蕴藏。
为了生存和发展,荷兰人竭力保护原本不大的国土,避免在海水涨潮时遭“灭顶之灾”。他们长期与海搏斗,围海造田。早在13世纪就筑堤坝拦海水,再用风动水车抽干围堰内的水。几百年来荷兰修筑的拦海堤坝长达1800公里,增加土地面积60多万公顷。如今荷兰国土的20%是人工填海造出来的。镌刻在荷兰国徽上的“坚持不懈”字样,恰如其分地刻画了荷兰人民的民族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