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作文应有定“法”_语文论文

教学分析

在中学作文教学中,有这样一种论调影响非常深广:文无定法。意思是作文教学中不要用任何模式框住学生,应多搞求异思维,让学生写各有千秋的文章。中学生作文到底要不要定法,要不要传授一些最基本的写作思维模式,我们不妨看看古今有识之士的议论和中学生的实际状况再来回答这个问题。

中学生作文应有定“法”_语文论文

刘勰云:“文场笔苑,有术有门。务先大体,鉴必穷源。”(《文心雕龙·总术》)这位古代文艺理论家认为为文是有“术”的。他还说:“执术驭篇,似善弈之穷数;弃术任心,如博塞之邀遇。”你看,刘勰多么看重“执术”。他所谓“术”,就是为文之“法”。

姚鼐云:“为文章者,有所法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姚鼐是散文大家,他认为应先有所“法”而后才能写作。

曾国藩云:“以脱胎之法教初学,以不蹈袭教成人。”他也认为对初学作文者应教以“脱胎之法”。

综上所述,古今有识之士都主张初学写作者作文应有定“法”。中学生应当是初学写作者,对初学写作的中学生来说,教给他们写作文之“定法”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说起“文无定法”,当首推金人王若虚。但正是他说:“定体则无,大体须有。(《滹南遗老集·文辨》)固定的体式虽则没有,大体的法则(即我们这里所说的为文的思维模式)却是须有的。清代的章学诚也是主张“文成法立”,没有“定格”的,但也还是他说:“无定之中有一定焉。”(《文史通义·古文十弊》)在看似没有“定格”之中实际上却是有“一定规则”的。这不也是在那里肯定作文有“法”吗?

再看看我们学生的实际状况吧。笔者曾对本校初高中学生1100人做过调查,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作文素质较差,他们不懂写作常规,不知作文有哪些思维模式。一般只晓得一篇文章由开头、中间、结尾构成。因此写出的文章总是三段。到了高中毕业还是如此。高考阅卷中我们也发现,有不少作文立意虽好,但是有佳意而无佳篇,常因结构形式及表现方法安排不当而影响了表达效果。

学生的现实状况,映出了我们作文教学的影子。考其原因,一是由于现在语文教学课时减少,课文多。课文教学在课内完成,而作文则只能放在课外作,教师没有时间传授“法”,有些教师则以“文无定法”为依据。无视‘法’的传授:二是在课文教学中注意了作文之“法”的传授,然而一篇文章一个法,学生无所适从。殊不知中学生的阅读远远大于写作,有些“法”根本不能用上,可仍然向学生灌输。

鉴于此,笔者主张:对中学生进行作文训练,应传授“定法”。这里所说的“法”,指的是表情达意的思维模式。因为学生作文是不同于作家文学创作的。作家的创作已是作文技能的运用阶段,为文的纯熟时期,他们的责任就是不断地尽可能地创造出更多的适合于内容的新式样。因此,文学创作最忌雷同、模式化。而中学生作文则是用笔的起始阶段,是打基础的时期。按叶圣陶先生的观点:中学生的写作训练只能以象样为目标,至于好的要求,就已经超出了国文学习的范围了。他的话具体是这样说的:“记事物记清楚了,说道理说明白了;没有语法上的毛病了,没有论理上的毛病了,这就是象样。至于写得好,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中学国文学习法》)既然中学生写作训练的目标“只能是象样”,而象样也就是合乎“规矩”,亦即得“法”。习武最初须一招一式地练,中学生作文亦须循“法”入门。传授给学生的为文之“法”,不能过多,过多了学生感到眼花缭乱,训练不能落实;也不能过少,太少了则不够用。所以,中学生作文应有“定法”的“定”,就是说要大体规定他们作文依循的“法”的数量。总之,传授的“法”,应能有利于学生打好扎扎实实的作文基础,尤其是要能快速提高中、低基础的学生的作文水平,而在群体进步的刺激下,使基础好的学生的作文水平达到更高的层次。

那么,中学生作文应有哪些“定法”——表情达意的思维模式呢?笔者在此不揣浅陋,撮其要简述如下:

一、插入式。

插入式的特点是:在原来的叙事记人的进程中,插入一些与所叙之事、所记之人相关的事,然后再继续原来的叙事写人。这种思维模式适用于训练记叙文。范文可选用鲁迅的《故乡》来印证。

二、悬念式。

悬念式的特点是:把人物或事件的结局或某个最突出的片断提在前边叙述,设置悬念,引人入胜,然后再从人物事件的开头叙述,探因释疑。这种思维模式适用于训练记叙文,范文可选用鲁迅的《祝福》来印证。

三、串珠式。

串珠式的特点是:以一件“道具”做为结构线,连缀与此“道具”相关联的多个材料。这种思维模式适用于训练写抒情散文,散文可选用秦牧的《土地》来印证。

四、转换式。

转换式的特点是:将喻体转换为本体,将部分转换为整体,将自然现象转换为社会现象,将具体的个别的社会现象转换为抽象的一般的事物。这种思维模式可用来训练学生写托物抒情、借事说理的文章。范文可选用陶铸的《松树的风格》来印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思维模式很重要,全国高考有几年的作文试题写作时都必须运用这一式写才能成功,运用这一“法”的关键在于要善于找出甲事物的特点,然后根据这些特点,来寻找具有一些相似特点的其他类事物,把握住了相似点,就完成了思维的转换。

五、总分式。

总分式的特点是:先总起来说,然后分开说,最后又总起来说。分开说时,有时它们各层次间表现为并列关系,有时则表现为对比关系。这种思维模式可用来训练写议论文和说明文。议论文范文可选用苏洵的《六国论》来印证;说明文范文可选用梁衡的《晋祠》来印证。

六、推进式。

推进式的特点是:思维的发展是纵向延展的,文章的各个层次层层深入,步步推进。各个层次的前后顺序有严格要求,不能随意变动。这种思维模式可用来训练学生写思想评论,范文可选用毛泽东的《反对自由主义》来印证。

七、射靶式

本式的特点是:有意识地树立“对立面”,把已有的或可能的错误观点及有害论调“标举”出来,作为自己主动出击的“靶子”予以反驳、批评,使文章呈现出生动、锋利的“论战”色彩。这一式可用来训练写驳论文章,范文可选用鲁迅的《文学与出汗》、《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八、评介式。

本式的特点是:先评说某工艺产品的价值,然后再依次介绍其制作程序。这一式可用来训练学生写产品制作工艺流程的说明文。范文可选用叶圣陶的《景泰蓝的制作》来印证。

程千帆教授说:“其在初学,始入文囿,回翔歧路,靡所适从,势非取法前修,无以正其涂辙。故炼字安章之道。命意取材之方,莫不绳武往制,以期肤功克奏,是即所谓模拟也。及学习既久,成效渐生,不特篇章字句,可以操纵自如:即情势体势,亦堪积储立,而一已之精神面目出焉,是即所谓创造也。故初学而不事模拟,则不得其门而入。”以上粗略地列举了可供初学写作的所谓“定法”八个,这只是最基本的,当然不是中学生作文之“法”的全部罗列。它做为“定法”,只是提供给中学生进入写作大门的几根拐杖。如程教授所说,使“回翔歧路,靡所适从”者有所模拟而已。况且,“熟能生巧”,若能在模拟上述几种模式的基础上加以变通,则可收益良多,可望中学生的作文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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