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有汝南上蔡董毛奴者,赍①钱五千,死在道路。郡县疑民张堤为劫,又于堤家得钱五千。堤惧拷掠,自诬言杀。狱②既至州,悦③观色察言,疑其不实。引见毛奴兄灵之,谓曰:“杀人取钱,当时狼狈,应有所遗,此贼竟遗何物?”灵之云:“唯得一刀鞘而已。”悦取鞘视之,曰:“此非里巷所为也。”乃召州城刀匠示之,有郭门者前曰:“此刀鞘门手所作,去岁卖与郭民董及祖。”悦收及祖,诘之曰:“汝何故杀人取钱而遗刀鞘?”及祖款引④。灵之又于及祖身上得毛奴所著皂襦,及祖伏法。悦之察狱,多此类也。(选自《魏书·列传》)
【注释】①赍:jī携带。②狱:官司,案卷。③悦:司马悦,北魏时人,当时为豫州刺史。④款引:说假话遮盖。
【译文】当时汝南上蔡地方有个叫董毛奴的人,带着五千钱死在大路上,郡县的地方官怀疑是一个叫张堤的人杀害的,并且在张堤家搜出五千钱。张堤害怕严刑拷打,就招认自己是凶手。案件送到州里后,司马悦察言观色,怀疑张堤说的不是真话。又把董毛奴的哥哥董灵之叫来,对他说:“杀人抢钱时,凶手手忙脚乱,说不定会丢下什么东西。这个凶手丢下什么东西没有?”董灵之说:“只丢下一个刀鞘。”司马悦把刀鞘拿来看了又看,说:“这把刀鞘不是一般人所能作的。”就把州城里的刀匠召集来看这把刀鞘。有一个叫郭门的刀匠上前说:“这把刀鞘是我亲手做的,去年卖给在外城居住的董及祖。”司马悦拘捕了董及祖,审问他说:“你为什么杀人抢钱却丢了刀鞘?”董及祖花言巧语不承认。董灵之又在董及祖身上找到了董毛奴所穿的黑色短袄,董及祖才认罪。司马悦断案,大多像这样。
【简析】文章虽选取的只是一个封建官吏断案的小故事,情节也不曲折。但其中所反映出来的司马悦认真负责、不被已有结论所蒙蔽、好于质疑、并坚持多方取证的精神,对于今天的广大中学生来说,颇值得学习借鉴,文章亦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