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不逞之徒
【拼音】:
[bù chěng zhī tú]
【解释】:
因心怀不满而闹事捣乱的人。
【出处】:
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左传·襄公十年》
【举例造句】:
如有~假托民军,借端扰害治安,即为人民公敌。
【成语典故】:
“不逞之徒”系指那些欲望没能满足,因失意故意破坏捣乱、为非作歹的人。原句出自《左传·襄公十年》。“不逞之徒”是由“不逞之人”演变而来的。
春秋时期,郑国公子子驷派人杀掉昏庸的郑僖公,立僖公之子姬嘉为国公,是为郑简公。对此,少数王公贵族很是不满,密谋出兵讨伐。但消息泄露,子驷先发制人,将其一网打尽,从而掌握了郑国的大权。子驷执政后,改革田制,重新分配贵族们的封地,引起他们的愤恨,乘机作乱。以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为首的贵族,率人攻入北宫,杀了子驷、子国等人,劫持了郑简公。子驷之子公孙乔(即后来的郑国名相子产),得知消息,立即调集兵力,予以围剿。不久,夺取被“不逞之人”抢占的北宫,诛杀尉止、子师仆等人,迫使司臣、侯晋、堵女父等人逃至境外,一切暴乱自此结束。公元前543年,子产因平叛有功,子承父业,作了正卿(宰相)。子产执政后,为加强国力,改善民生,对郑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即改革田制,兴修水利,使国力强盛,社会稳定;铸刑书,即将刑法铸刻在铁鼎上,公示于众,从而促进了郑国的法制建设等。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日后提高郑国在诸侯之间的地位,国力不断发展壮大,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子产平息“不逞之人”叛乱,铲除社会毒瘤,无疑则是改革成功的基础。
“不逞之人”是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主要根源。所以历代统治者视其为洪水猛兽坚决予以打击。后世将这些人称之谓“不逞之徒”。如晋范晔所撰《后汉书·史弼传》中,就有“外聚剽轻不逞之徒”的记载。唐代名相房玄龄编纂的《晋书·姚兴载记下》,也有“(刘)裕与不逞之徒削弱王室,宗门能自修立者莫不害之。”的描述。说明晋至唐代,“不逞之人”已演变为“不逞之徒”且广为应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