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
案例:李某承包了某村弃管多年的荒山果园,果园连续丰产。对此,部分眼红的村民要求村委收回果园。遭到拒绝后,该村50余人在“法不责众”观念的蛊惑下,强行闯入果园,哄抢水果。事后,参与哄抢毁损的村民都受到了治安处罚,并作出相关赔偿。
父债子还
案例:薛某向信用社贷款5.8万元,不久后却突发疾病去世,身后遗产有旧房2套。还款期限届满后,信用社将薛某之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以其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
媒人不挑担 保人不还钱
案例:贾某一向乐行善事。朋友小王做生意要贷款5万元,贾某毫不犹豫地在担保书上签了名。谁知小王非但没做成生意,反而还赔了一大笔钱,根本无力按时偿还贷款。无奈之下,贾某最终替小王偿还了全部到期贷款。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
案例:小丽与外村男青年结婚后未将户口迁出,亦未在男方分得承包地。今年年初,小丽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以“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为由,收回了她的承包地。小丽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返还原告的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