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鲁迅小说《故乡》的语言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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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语言艺术大师,鲁迅十分注意选用恰当的色彩语言,运用准确的性格语言及一些精当的词语来表现人物、事物、景物所具有的本质意义的特征,本文试从语言特色这一角度,对鲁迅小说《故乡》进行浅析。

浅析鲁迅小说《故乡》的语言艺术

一、用色彩语言描绘人物的肖像,描写景物,揭示人物的心理变化和时代特征

所谓“色彩语言”是指表示“红、黄、蓝、白、黑、紫、绿”等具体色彩的语言。运用色彩语言有助于反映生活,塑造人物形象,表达思想感情;同时,运用色彩语言容易引起读者的联想,加深印象。因此,作家往往在自己的作品中精心选用色彩语言,从视觉上吸引、感染、打动读者。

在《故乡》这篇小说中,对闰土的肖像描写有两次。少年时代的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红活圆实的手”。这是个朝气蓬勃、生机焕发、淳朴天真的孩子。闰土到了中年以后,“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缩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这段肖像描写,具体从身材、面容、眼睛、衣着、手五个方面进行,运用对比的手法,刻画出中年闰土受尽生活折磨,衰老、迟钝、麻木的神态。从以上两次肖像描写中,特别是对闰土脸色、手变化的描写,由“紫色”到“灰黄”、由“红活圆实”到“松树皮”,运用十分恰当的色彩语言,显示了闰土性格和精神的变化,给读者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人物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现实环境中的。少年闰土生活在“一幅神异的图画”之中:“深蓝的天空中挂者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海边还有着“红的、绿的”或“五色”的贝壳。在这里,鲁迅用色彩语言的描绘,使人物、景物的色彩和谐统一,美好的景物更加衬托出少年闰土的活泼可爱,二者相映成辉。那么,中年闰土又是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之中呢?小说是这样描写的:天气“阴晦”,“苍黄的天”,“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这就是中年闰土现实生活的环境。正是这“阴晦”、“苍黄” 的现实生活环境,使得他脸色“灰黄”,变成“石像”、“木偶”一般的人。

《故乡》是悲剧性小说,但感情色彩也不全是忧郁、悲凉的,在描绘萧索荒村的暗淡画面时,也时而闪射出璀璨的亮色。当母亲谈到闰土,“我”的脑海里那幅“神异的图画”就寄托着作者对美好事物的追怀。“我”离开家乡在船上看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变成了青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表达了“我”心情上的悲凉和思想上的沉重。在行船中,“我”在朦胧中眼前出现了“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这段回忆,激起了“我”的希望,尽管理想中的故乡给人的印象是朦胧的,但却是小说最本质的内核。两幅图画中,色彩由“深黛”到“碧绿”、“深蓝”、“金黄”,正反映了“我”的心情从“悲凉”到“希望”的变化。这里,寓情于景,情、景的色彩很好地统一起来,揭示了人物形象的心理变化和时代特征。

二、人物语言的性格化

语言是思想的外壳。人物的思想不同,语言表达方式也不同。小说《故乡》中,无论闰土还是杨二嫂,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性格说话,每个人物的语言都涂上了自己的性格色彩,既简洁又丰富,既明白晓畅,又意蕴无穷,以朴素精练的语言,表现耐人寻味的丰富内容。

闰土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形象,是文学史上罕见的用笔极节省而形象极鲜明、永远活在读者脑海中的艺术典型。少年闰土,动作干脆利落,说话脱口而出。谈起雪地捕鸟、看西瓜、捉猹、装弶的时候,说得是那样滔滔不绝、无拘无束。“我”短短的一问,甚至没有问,闰土便道出许多天下的新鲜事。这些质朴、生动的语言,表现了闰土活泼善谈、朴实善良、有智有勇、热情纯真的性格特点。在我眼中,闰土无忧无虑、懂得许多生产知识和生活知识,简直是一个神奇的小英雄。

二十年后,当闰土与少年时建立了深厚友谊的伙伴相见,刹那间悲喜交加“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他不但自己这样称呼,还要让儿子水生“给老爷磕头”。“我”的母亲让闰土随便些,像先前那样哥弟称呼,叫“迅哥儿”时,闰土却绝对不肯答应。

这段描写是朴素无华的,但又是那么生动、传神,发人深思。由此可见,封建制度所形成的阶级界限和尊卑观念,已经深深地扎根于这个被压迫农民的思想中,成为他的不可动摇的生活准则。作者以朴素的语言,将生活的真谛透露出来。杨二嫂的出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尖利的怪声之后,突然出现这个“圆规”,这就把那种尖嘴薄舌、能说会道、泼妇骂街的一种架势和形象,活生生地显示在读者面前。同时,作者将人物的行动与语言结合起来,更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思想性格,形象准确地刻画出小市民的嘴脸,既留影又传神,简洁而又丰实,可以说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三、用词精当

鲁迅先生在用词方面,主张要“精”,即“要用表达意思最正确的词”。一些看来极平常的词,经过他严格挑选恰当地用上之后,就化平庸为神奇,具有很强的表现力。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这个“藏”字用得好。外出谋生多年的儿子归来,母子相见,当然高兴,但世况日下,家境衰落,母亲难免凄凉,而此种感觉又不能扫了母子相见之兴,因此藏一藏便在情理之中。“藏”是有意识地隐藏而不露,是生怕露出凄凉的神情,牵引起刚回家的儿子悲凉的联想。这个词虽然朴素平易。但能引人想像耐人思索。确乎是很有艺术味。

“他回过头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项圈罢了。”

怎样写闰土让躲在身后的水生出来,显然有许多动词可供使用:拉、拽、领、牵、扯等等,但作者却出人意料地选用一个“拖”字,试想,如果用“拉”等动词,只能使读者想像到一方──闰土的动作,却看不到水生一方的心理和动作,而“拖”呢?不仅拖出一个画面──大人焦急地往前用力拽,孩子双脚用力蹬地,躬身蹙额的情态,而且披露了闰土的心理:在“老爷”面前不安和恭敬。这对刻画闰土的麻木自卑的性格起了一定的作用。从上述诸列,鲁迅先生运用词语的精湛、奥妙可见一斑。

综上所述,鲁迅短篇小说《故乡》在语言艺术当面取得了极高的成就,表现了深广的思想内容和高度的艺术技巧,给人以强烈的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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