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的天堂》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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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语文第十一册第12课《鸟的天堂》第8自然段最后一句是:“美丽的南国的树。”这是一个独立的句子,但从语法上分析,我认为它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一个完整的句子必须包括两部分:前一部分表示“谁”和“什么”,后一部分表示“是什么”或“做什么”。把这个句子缩简,就成了“这树”,很明显这只是句子前部分,缺少了后一部分,是不完整的。

《鸟的天堂》问题探讨

如果把这个句子改为:“这真是一棵美丽南国的树啊!”这样,学生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在这句话之前,已具体描述了大榕树的美丽,作者再发出这样的感叹,是真实感情的流露,合情合理。这样便于学生理解,就不至于对“完整句子”产生错觉。教材的编着为什么为改一改呢?恳请编者同志给予以答复。谢谢!

句子从结构上分两大类:主谓句和非主谓句。小学语文教学中强调完整的句子必须包括两部分,这是对主谓句而言的。

“这美丽的南国的树。”这是一个非主谓句。非主谓句是由主谓短语以外的各种短语或单个儿词加上语调(名号、问号、叹号)构成的。非主谓句还可分为名词非主谓句、动词非主谓句、形容词非主谓句和叹词、拟声词非主谓句。由名词或名词短语构成的句子,就是名词非主谓句。“这美丽的南国的树。”是个名词性的偏正短语,末尾加上句号,就成了名词非主谓句。

非主谓句是分不出前后两部分的,因此也就不能用分析主谓句的方法来分析非主谓句两部分,但是它的意思是完整的句子。非主谓句虽在结构上分不出前后两部分,但是它的意思是完整的,同样能表情达意,同样能完成交际任务。

名词非主谓句的达意功能是强调作者的某种感情。

例如:①伟大的党!

②多聪明的孩子!

③这样的母亲!

④该死的家伙!

例①②强调作者的赞美、喜爱之情,例③④强调作者的鄙夷、贬斥之情。这类非主谓句跟主谓句比较,感情的强调明显胜过主谓句。如:“党伟大!”“这孩子多聪明!”这两个主谓句所传达的感情比例①②要弱一些。因此,前面说的那个非主谓句大可不必改为主谓句。

至于向学生讲解这个句子,则应着重引导学生体会作者(巴金)喜爱榕树的感情。如果有学生提出:这个句子为什么没有前后两个部分?教师正好可以将主谓句和非主谓句作一下比较:

这是美丽的南国的树。

这美丽的南国的树。

通过朗读,学生能体会出后一句更能表达作者的赞美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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